海蝶音乐起诉快手侵权旗下歌手多首歌曲 赔偿26万元

站长之家()6月15日消息: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海蝶音乐起诉快手侵犯其歌手许嵩的26首音乐作品,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6万元。 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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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蝶介绍,该公司拥有音乐专辑《苏格拉底》中歌曲《想象》、《大江大河》、《拆东墙》、《医生》、《微博控》、《毁灭人民》的合法版权。有底《不知疲倦》、《二人身边》、《冷静》、《敬酒不吃饭》、《千百度》、歌曲《萝卜胡子》、《幻听》、《对话老师》、《女朋友》、 《假装迷茫》、《玩弄风格》、《爱你的过去》、《全球变冷》、歌曲《山水间》、《七夕》、《桃花有》、《朦胧》、《 《宇宙之大》、《梧桐灯》、《弹指一挥间》、《可怕的一面》等26首歌曲,人们主张权利。

但“快手”APP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将上述音乐作品上传至软件中,使得互联网用户在“快手”APP视频拍摄过程中将上述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 侵犯了海蝶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院查明后,海蝶公司提交了已出版专辑《苏格拉底无底》、《梦游计划》、《不如吃茶》的封面图片,证明许嵩演唱的涉案音乐作品由海蝶公司录制。 合法发行,拥有专辑所涉音乐作品的版权。

此外,快手还声称其与音之邦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但法院认定,海蝶并未授权音之邦公司使用涉案录音产品,也未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涉案录音产品。在这种情况下。 权威。 因此,法院判决快手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依据《合作协议》获得合法授权。

本案中,根据25180号公证书记载的内容快手照片,网络用户可以从快手手机软件短视频拍摄功能提供的音乐中选择被诉侵权录音制品作为短视频的背景音乐。 。 也就是说,快手手机软件上述功能中使用的涉嫌侵权录音并非网民本人上传。

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快手获得合法授权快手照片,法院未采纳快手的辩护。 综上所述,快手侵犯了海蝶公司对涉案音频产品的信息传播权,快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快手赔偿海蝶公司经济损失5.2万元,并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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